近年来,伴随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改变人民存活环境、提升人民存活水平的问题渐渐提上日程,随之而来的便是拆迁问题,而拆迁补偿费也就成为了很多住户关注的焦点。但不少人对于拆迁补偿费有什么,应该归哪个所有等问题并不了解,由此产生了很多误会和纠纷。本文将对这两个问题进行介绍,期望可以给大伙一些帮助。
1、拆迁补偿费有什么
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根据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子的所有权人或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拆建单位根据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子的所有权人或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房子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子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子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子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子住户积极帮助房子拆迁或主动舍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需要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子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据当地的实质状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需要严格实行,不能任意更改。
被除去应得的房子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施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子所在地的区房地局裁决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
2、拆迁补偿费应该归哪个所有
房子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法,假如拆迁的房屋是国有土地上建房,依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子承租人以房子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子出租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私有房子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些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一同居住人,无权倡导分割补偿款。
私有房子被拆除后,其他一同居住人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一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